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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

各学院、各班级: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是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有效途径。请各学院、各班级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综合考评工作,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及实施办法》、《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规定:  

1、优秀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2、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一学期内两次(含两次)以上受通报批评者(含学生公寓管理中通报批评),取消该学期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受留校察看处分者,留校察看期间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  

二、申报优秀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行为;  

2.无故意拖欠学费;  

3.具体参照《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说明: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负责评选和初审工作,并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2.凡审核不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取消资格后不再增补其所在学院的名额。  

3.请各学院在2015年4月2日前下午4点之前将优秀奖学金各项表格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等资料送至学生处(综合楼108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xgc@bg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