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4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上级资助文件精神,改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的生活条件,创建首都和谐校园,对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高职学生洗澡、电话费用进行专项补贴。
一、专项补贴的范围
专项补贴的范围限于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籍高职学生。
二、各学院享受补贴人数如下:
学院名称 |
享受补贴比例 |
享受补贴人数 |
电信学院 |
10% |
104 |
建工学院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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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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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学院 |
114 |
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3、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
4、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亲家庭;
6、家庭收入以种地为主,家庭人口多,只有一个劳动力,完成学业有困难;
7、家庭生活维持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完成学业有困难。
8、已纳入学院困难生数据库中的困难学生,(已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保险费缴纳比较困难的同学酌情倾斜。)
四、专项补贴标准
洗澡每生每学年80元,电话每生每学年60元,饮用水补助每生每学年45元,合计每生每学年185元(以上各项标准均为北京市教委确定)。
五、评定程序
各学院按照学院分配比例,根据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评选出本系部享受专项补贴学生,上报时间为月4月30日16:00之前,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上报学工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xgc@bgy.edu.cn,并在学校资助系统中同时间录入。
学号 |
姓名 |
银行卡号 |
银行名称 |
困难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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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 |
2019年饮水电话洗澡补助 |
五、专项补贴费的发放办法
特困生专项补助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汇总,财务处将专项补助款一次性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