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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洗澡、电话、饮水费用专项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上级资助文件精神,改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的生活条件,创建首都和谐校园,对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高职学生洗澡、电话费用进行专项补贴。  

一、专项补贴的范围  专项补贴的范围限于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籍学生。  

二、各学院享受补贴人数如下:  

学院名称 享受补贴比例 享受补贴人数
电信学院 10% 96
建工学院 108
机电学院 93
文管学院 114

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1  、孤儿、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2
 、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3
 、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  
4
 、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
 、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亲家庭;  
6
 、家庭收入以种地为主,家庭人口多,只有一个劳动力,完成学业有困难;  
7
 、家庭生活维持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完成学业有困难。  
 8  、已纳入学院困难生数据库中的困难学生,(已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保险费缴纳比较困难的同学酌情倾斜。)  

四、专项补贴标准  
   
   洗澡每生每学年  80  元,电话每生每学年  60  元,饮用水补助每生每学年  45  元,合计每生每学年  185  元(以上各项标准均为北京市教委确定)。  五、评定程序  
  
   各学院按照学院分配比例,根据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评选出本系部享受专项补贴学生,上报时间为月  3    15    16    00  之前,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上报学工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  xgc@bgy.edu.cn  

五、专项补贴费的发放办法
  
 特困生专项补助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汇总,财务处将专项补助款一次性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