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赵某某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docx
发布时间:2022-11-14
关于给予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赵某某
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违纪学生及相关情况:
经查实,信息工程学生赵某某,于2022年10月26日晚,与同学未经审批私自离校,在门头沟三家店喝酒,并与其他社会人员发生冲突,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在疫情防控期间给社会与学校带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处分决定:
根据学校《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期间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决定给予该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防疫规定,为校园平安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报
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