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职在校生,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在禁烟区内吸烟等不良嗜好,生源地及成长环境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优先;
3. 遵守校规校纪,原则上无任何校纪处分。
二、名额和金额
我校中职国家助学金名额不设限制,满足资助条件者,应助尽助。
中职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程度,将资助标准分为两等:一等为每人每年2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1800元,按每学年10个月发放。
三、评审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各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2025学年)》。
(二)班级推荐。各班级成立班级奖助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级行政助理和学生干部等构成,具体负责本班级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向本二级学院学生奖助评审工作小组推荐本班获得中职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写出相应的推荐意见。
(三)各二级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小组在学校评审中职国家助学金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评选办法的要求对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初步汇总获得中职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核。资助中心复审并汇总各二级学院上报结果,确定学校获得中职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将学生的《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2025学年)》进行留档保存。
(五)会议评审。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议,确定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推荐人选名单。
(六)学校审定、公示。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后,学校上报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并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评审结果,同资助学生困难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请各二级学院即日起按照时间节点,于10月18日前报送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到学生活动中心102办公室。
联系人: 杨启晖
联系电话:61801521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2025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