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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京教资财〔2024〕8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和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安排我校评审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符合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各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北京市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审批表》,并提供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推荐。各班级成立班级奖助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级行政助理和学生干部等构成,具体负责本班级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向本二级学院学生奖助评审工作小组推荐本班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写出相应的推荐意见。 `

(三)各二级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小组在学校评审中职政府奖学金通知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评选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初步汇总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本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核。资助中心复审并汇总各二级学院上报结果,确定学校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建议名单。

(五)会议评审。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议,确定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拟推荐人选名单。

(六)学校审定、公示。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后,学校上报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并在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评审结果,同获奖学生先进事迹等有关材料上报审批。打印并存档《政府奖学金审批表》和《政府奖学金汇总表》。

(八)材料填报。

每名通过初审学生均需要填报《北京市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审批表》。

上一学年内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的参评学生仅需上报审核表,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即可,无需上报。

上一学年内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下,但获市级以上表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北京市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审批表》以外,还需上报在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奖、受到表彰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创造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如无相关材料证明该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奖或接受市级以上表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核中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

2024年上级部门下达我校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名额共89名。考虑各学院二年级以上中职学生人数比例,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情况上报候选人:基础教育学院20名,信息工程学院可18名,文法与管理学院15名,机电工程学院14名,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17名,城市安全学院5名。经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最终人选公示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请各二级学院即日起按照时间节点,于10月15日前报送各二级学院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和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到学生活动中心102办公室。

联系人: 杨启晖

联系电话:61801521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