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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客观评价学生在校表现,引导学生以学业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北工院政发〔2024〕32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北工院政发〔2024〕36号),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名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奖励1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参评学生总人数前5%;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参评学生总人数前6-12%;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参评学生总人数前13-20%。

二级学院按照学院实际情况,根据评定比例确定分配名额数量。基础教育学院因专业特殊性,可根据评定比例自行确定评定规则。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3个等级。

(一)高职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奖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金每人每学期800元;

三等奖学金,奖金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中职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奖金每人每学期800元;

二等奖学金,奖金每人每学期500元;

三等奖学金,奖金每人每学期300元。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校,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

3.自觉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在禁烟区内吸烟等不良嗜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善协作,重实践,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1.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补考、重修科目的;

2.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因旷课、早退、晚归、宿舍卫生不合格、不按时就寝等原因受到两次二级学院及以上通报的;

4.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的,且未能作出相应特殊情况说明的;

5.当学年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达三次以上的;

6.未按时缴纳学费(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经批准同意缓交费者除外)的。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考评内容包括学生的第一课堂学业成绩、第二课堂积分两个方面。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考评采用加权综合的计算方式,由评选学期内第一课堂学业成绩、第二课堂积分综合计算所得,分别占综合成绩的70%、30%,成绩满分为一百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第一课堂学业成绩(%)×70%+第二课堂积分(%)×30%

(一)第一课堂计分规则:

1.计分权重:占综合成绩的70%;

2.折算方式:第一课堂学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70%的比例纳入综合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分数来源:第一课堂学业成绩由校教务处提供,成绩时间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课程考试成绩;

4.注意:中文制计分转为百分制计分方式分别按: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5分。

(二)第二课堂计分规则:

1.计分权重:占综合成绩的30%;

2.折算方式:第二课堂积分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30%的比例纳入综合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分数上限:折算后不超过30.00分,超过30.00分按30.00分计算;

4.分数来源:第二课堂积分由校团委提供,积分时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包含一学期内学生参加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党团校青马班、主题团日活动等方面。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程序

(一)班级奖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评审(3月27日-4月2日)。班级奖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计算本班级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成绩,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选,以书面形式报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小组;

(二)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小组评审(4月3日-4月9日)。各二级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小组认真把关并进行综合评审,重点审查学生的在校表现、学费缴纳情况、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确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部公示满3个工作日后,将书面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三)资助中心复审(4月10日-4月14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依照各二级学院提交学生的学业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四)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4月15日-4月21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将优秀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报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学生工作处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请各二级学院即日起按照时间节点,于4月10日前报送各二级学院优秀奖学金评比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等资料至学生活动中心102办公室。

联系人:刘旭萌 杨启晖

联系电话:61801521


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