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各学院,各班级:
我校现启动2023年春季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申报工作,政策摘要和流程如下: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下简称入伍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标准: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在线填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学生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高校新生无需申请,退役复学后按照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流程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向本人补偿学费的方式”选择“存入银行卡”,填写的银行卡必须为学生本人的北京银行卡,其他人银行卡无效。学校资助中心地址为活动中心一层102,电话是61801521,邮编100042.
4.在线打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在线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要求正反双面打印,申请表内容全部为系统自动生成,手工填写无效,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5.在3月28日下午16:00之前上报附表1:统计表至各学院,学院汇总完毕提交至xgcrongjing@126.com,过期不候,因个人原因未统计至学院者,延期至下个年度申报。将盖章后的材料(含《申请表I》原件1份、《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于3月28日下午16:00交至各学院后统计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校园安全原因可用安全的快递形式寄给班主任)。
6.有未尽事宜,请工作日咨询61801521或者各学院学工办公室,谢谢大家,时间紧,任务重。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