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和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79号)、《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中职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分配我校2025年中职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名额81人。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具有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中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中职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评审依据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5、积极上进,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熟练;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成绩表现等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内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或优良等级以上;
(2)上一学年内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3)上一学年内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
2、上一学年内未参加顶岗实习。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一)9月24日24:00前,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电子版)。
1、转专业学生由2024-2025学年所在学院评定;
2、学生填写本人情况、上一学年各科学习成绩;
3、班主任为申请学生填写在校生表现,字数不超过200字,须全面详实、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请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并确保信息准确,超过截止时间后如撤销申请或修改信息,无法再次提交申请;如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请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如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系统申报,请联系学院辅导员处理。
(二)10月17日17:00前,学院、书院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评审并完成上报
1、材料审核:学院审查学生填写信息、成绩单及成绩排名情况,如信息有误,退回后学生重新填写提交,确认信息无误后审核通过候选人名单。如有特殊情况说明扫描件。
2、专家评审:各学院须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名额和评选说明确定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候选人。
3、院级公示:各学院需将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内进行满3个工作日的公示。
4、报送电子版材料:10月20日12:00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资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
1、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学生教育”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五、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各二级学院根据名额,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评审要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3、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北京市政府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发挥获奖学生的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受助学生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5、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请到原所在学院参加评选,请转入学院主动协商原所在学院并做好相关工作。
6、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成各项数据和材料的报送。
六、上报时间及材料清单
北京市政府奖学金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报送材料清单:
《北京市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3)电子版于2025年10月9日前,报送至学工处资助中心。
1、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两份(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学校下载发送给学院,待学校审核完毕之后,正反打印,签字盖章后按右上角页码顺序排好交至学工处资助中心);
2、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
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2025年9月22日